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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将获财政补助 每头补贴80元

[ 时间:2012-08-10 点击:4693 ]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将获财政补助,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每头补助80元。

  近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补助对象为全省(不含青岛,下同)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10元(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20元),市县财政负担剩余补助资金。

  统计时段以半年为一个时段,按照11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和6月1日至11月15日两个时段进行。补助发放方式,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

  据了解,滨州市的具体补助标准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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